各單位、個人:
我校2021年度教、科研成果獎勵的統計🪳、核算工作現已開始,為做好本次統計工作,請各位教職工按下列要求上報有關材料。
一、上報材料
1. 登記內容為2021年1月—12月所完成的各項教、科研成果👨👩👧👧,包括項目申報‼️、項目立項(不包含校級教科研項目立項)🍡、項目結題、獲獎成果🤽🏼、專利成果、學術論文、學術會議論文等。具體登記內容與要求請參見《2021年度教職員工教科研成果登記表》及填表說明🧆。
2. 所有教職員工應按要求,對照填表說明認真🤹🏻♂️、如實填寫《教科研成果登記表》,並提供相關成果證明材料(原件),在規定時間報所在單位審核、確認👩👧👦、匯總。
3. 成果證明材料包括👀:項目申報書🤽🏿♂️、立項書💂🏻、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;著作、教材出版原件;論文期刊原件及復印件🙏🏻;收錄論文期刊原件及復印件⚀、有關機構的收錄證明🏌🏽💪🏻;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👩👩👧;成果鑒定證書🔤、評審書或結題驗收書原件及復印件𓀊;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🚈。以上原件在科研處復核確認後返還。
二👷🏽、時間安排
1. 2021年12月1日—12月10日,個人填寫《2021年教職員工教科研成果登記表》,並報送到所在單位,各單位負責審核匯總,於12月15日前報送到科研處🔌。
2. 請各單位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上報💝、統計,不接受個人上報。逾期未交者,將不予統計、核算2021年度學校教科研工作獎勵。
三、有關要求
1. 凡不參加年度登記的🕺,或逾期不報的,或出現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的,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個人上報材料包括:《2021年教職員工教科研成果登記表》紙質文檔及電子文檔♒️,填報的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🐻。
2. 如在規定上報時間之前未能獲得成果證明原件的,可申請納入下一年度登記。本次教職員工教研💍、科研成果登記⚃🦜,不僅是教🚴♀️、科研獎勵的依據,也是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校科研統計工作的重要內容,在學校目標管理以及教職員工教👰🏿♂️、科研方面起到重要作用。
3. 各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布置🕡,使每位教職工了解登記內容及填報要求、時間安排等🗝,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,並在科研處指導下順利完成年度教🚃、科研成果登記工作。
四、未盡事宜另行通知🤹。
聯系人👨🏭:張敏,聯系電話:81300009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👨🏼🚒:
1、2021年度教職員工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
2、2021年度教職員工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填表說明
3、必一体育教研科研獎勵實施辦法
科 研 處
2021年11月30日